卢伟豪律师亲办案例
偷走病历讹医院,据理力争终获胜
来源:卢伟豪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06
浏览量:746
2003年9月,“非典”刚过。周口市川汇区李某因患恶疾在小诊所里就诊后,病情迅速恶化,进入昏迷状态。被120急救车拉至周口市中医院急诊科,经医生的尽力抢救,但终因患者病情危重,未能挽救患者的生命。患者家属找医护人员闹事,并抢走了患者病例。患者家属以为,他们抢走了病例看医院如何完成举证倒置的义务。遂后,患者家属以医疗纠纷为由,隐匿病例,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狮子大张口向医院索赔486000元。 时任法律顾问的我被医院领导、医务科和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请到医院,研究案情。经过研究,分析案情,依据法律和事实,结合我的医学知识,认为患者是危重病人,入院时间短,病因不明,用药和治疗史不明,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进行对症治疗完全符合医学治疗原则,医护人员不存在过错;依照卫生部的规定,急诊病人的病例应当由患者保存,患者不举证视为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此案经过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院经过审委会研究,完全采纳了我的代理观点,判决医院获胜,驳回患者家属的恶意诉讼,维护了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卢伟豪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卢伟豪律师咨询。
卢伟豪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39好评数0
郑州市东风路东与经三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六号楼东单元25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卢伟豪
  • 执业律所:
    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9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郑州
  • 地  址:
    郑州市东风路东与经三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六号楼东单元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