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近两年法院支持原告分割被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熊树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量:686
基本案情:
原告李XX(女)与被告刘XX(男)自由恋爱结为夫妻近20年,儿子已经成年。90年代初被告下海经商,与王XX认识,共同申请设立了一家公司。随后被告与王XX多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曾多次要求与原告离婚,但原告为了保持家庭完整,为了避免朋友同事说长道短坚持不离婚。2003年原告手术刚出院,被告强迫原告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全是被告写的,隐瞒了与王XX经营的公司股权、股票等其他财产。当时原告无力顾及离婚协议内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后没过几天,被告以户口迁移为由从原告处将户口本拿走。当被告还回时,原告发现户口本上盖有被告“再婚”的印章。到那个时候原告才知道,被告急着与她离婚的目的是为了与王XX 结婚,因为在离婚时王XX 已经怀孕6个月。
随后原告委托律师调查离婚时夫妻财产状况,发现了被告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告隐瞒的财产。最终法院支持了李XX的部分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一、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二、离婚协议内容应当客观真实。
三、在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争议较大时,最好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避免协议离婚带来的麻烦。
以上内容由熊树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熊树明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