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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13年竟然未领证 分居4年后又诉抚养权
来源:盛春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6
浏览量:225

两人都是同村,同居生活十三年竟然一直没有领证。双方吵架后,女方离家出走,分居至今,女方为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起诉至法院。823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案,依法判决长子由被告杨**直接抚养,次子由原告李**直接抚养,原、被告所承担的抚养费相抵后,由被告给付原告子女抚养费26878.39元。

**与杨**1996年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先后生育两个儿子。李**起诉称同居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生气吵架,2009年因为其外出打工,双方发生矛盾,同年6月份李**离家出走,双方分居至今。现长子常年在外打工,已可自己赚钱,次子随李**生活。现李**起诉杨**,要求抚养次子,由杨**承担子女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双方的关系属同居关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同居期间共育有两个子女,两人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每人各自抚养一个子女较为合适,次子随原告生活,为有利于子女成长不宜改变其现在的生活环境,由原告直接抚养为宜,长子由被告直接抚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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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盛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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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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