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毅律师亲办案例
反败为胜:一桩常见地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周振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量:296

2013年夏末,王女士夫妇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开心地拿到了驳回对方诉求的终审生效裁决。

王女士通过与老乡张某和第三人杨女士订立买卖合同,交付定金,准备买下中空玻璃加工设备,为工地供货,设备属全程自动化,但可以人工代替。合同里写的明白:设备五日内调试机器设备没问题能正常生产、房东交接后付款。

开始调试后,王女士购进一架玻璃,调试中自然产出部分中空玻璃。因不能满足订单需求,便人工方式又生产出部分玻璃,一并拉到工地。调试五日后,部分设备无法维修只能换新,双方又协商购买价款,未果。在王女士再拉玻璃出厂时,遭卖方张某拦阻,发生纠纷。搁置一段时日后,张某诉到法院要求王履行合同付款义务,一审法院认为王售出加工玻璃,调试完毕,应当付款。

王女士败诉不服,提出上诉,委托我所周振毅律师代理。周律师认真组织证据、参加开庭审理和发问调查等,主要阐述了“该合同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本案付款条件、期限未成就”、“双方协商变更未达成一致、未交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撤销了原判,驳回了张某诉求。

以上内容由周振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振毅律师咨询。
周振毅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209好评数2
  • 办案经验丰富
胜利路育才街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振毅
  • 执业律所:
    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311*********50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北-衡水
  • 地  址:
    胜利路育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