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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幼稚子宫”不孕 丈夫求子心切诉离
来源:盛春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13
浏览量:571

在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仍是主流思想,夫妻往往因为无后导致婚姻破裂,家庭支离破碎。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调离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夫妻感情破裂的绝症就在于结婚三年妻子未能生育,该案最终在法官的调和下,和*分手,一段姻缘就此曲终人散。
2010农历春节期间,正值待嫁黄*通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年纪相符的吴*认识,并闪电建立了爱情关系,仅半月之后,就在双方家人的怂恿之下到民政局进行了结婚登记。领证之后,二人一同外出打工,并同居生活在一起。生活两月有余,吴*发现黄*和自己未采取避孕措施却一直未怀孕,而且奇怪的是也不见黄*来月经,带着这个疑问吴*直接问了黄*,黄*告诉他说是月经不调的症状。时间过得很快,又过去了半年时间,吴*和黄*还是没有要上孩子,而且吴*也发现黄*仍然没有来月经,就继续追问,虽料黄*道出了实情,自从身体发育以来,黄*就从来没有来过月经。得知这一消息的吴*顿时怒不可言,与黄*发生了争吵,认为黄*及其家人故意隐瞒实情骗自己结婚,并于同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和退回彩礼4.8万元。在诉讼中,经过法官做工作和黄*家人苦口婆心的解释,最终吴*同意带黄*去医院检查治疗,放弃离婚。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黄*四处寻医,走遍了省城南昌和浙江温州多家医院,检查的结果显示黄*无法生育的原因是其“幼稚子宫”,治愈的可能性不大,尽管如此,黄*不放弃仍就遍访大大小小医院问诊,可事与愿违,黄*的“幼稚子宫”问题仍没办法解决,无法生育。吴*看到求子无望,且为了给黄*求医治病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心中的怨悔与日俱增,夫妻俩经常吵口打架,感情纠葛越来越深。2013年6月,不再隐忍的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乐安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黄*离婚。
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在征询双方意见之后,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没有感情,愿意离婚,且二人婚前无财产,婚后也无共同债权债务,无须做财产分割,但女方提出要求男方给予一次性补偿生活补助,男方经与家人共商后同意补偿黄*生活补助费22000元。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这一段婚姻也就此划上了句号。(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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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盛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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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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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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