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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多位男子私奔 痴心丈夫绝望诉离
来源:盛春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量:278

一女子抛弃丈夫和孩子,两次与外省籍男子私奔,丈夫苦心劝回并原谅她,没想到又与另一男子私奔,丈夫绝望之余,诉至法院要求离婚。7月31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原告田**与被告肖**在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举行婚礼,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双方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感情尚好。2009年7月,被告禁不住诱惑与福建籍男子私奔,并将家中的积蓄全部带走,直至年底才回家。原告在家人的劝说下原谅了被告。2010年4月,被告再次与该福建籍男子私奔未归,直至2011年5月才回到家中。考虑到各种原因及家人劝说,原告再次大度的原谅了她。可是,2012年11月,被告在本地打工时和本地一男子相识,又私奔而去。原告绝望之至,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于1989年举行婚礼,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原、被告为事实婚姻关系。被告多次与其他男子私奔,置家庭和孩子不顾,严重伤害了家庭和夫妻感情。原告多次原谅被告的行为,仍不能唤回被告,可认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准予原、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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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盛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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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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