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健律师亲办案例
3、被害人(20多岁)被伤害致死,将来赡养费得到法院支持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例。
来源:伍德健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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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受被害人父母(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初,已40多岁)的委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按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此类诉讼中,被害人的将来被赡养人的生活费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在诉讼过程中,我将被害人是独生子女这一重要事实向法庭作了陈述,并阐明了了代理意见。最终,我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做出了包含有判令被告赔偿被害人父母生活费近11万元的(2008)成刑初字第 39号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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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伍德健
  • 执业律所:
    四川益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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