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陈**在QQ上认识并相爱结婚,却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争执不下起诉离婚。2013年7月26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张**和陈**离婚,婚生小孩随张**生活,由张**负责抚养。
2011年,张**和陈**在QQ上偶然相遇,俩人很有共同语言,不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同年结婚。2012年12月,俩人的第一个孩子降临,正沉浸在初为人父母喜悦中的张**和陈**面临着争执不休的问题。因为张**是独生女,张**的父母极力要求孩子随母姓,陈**觉得自古以来孩子随父姓,俩人争执不下,还在哺乳期内的张**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的态度十分坚决,而且均表示没有和好的可能,均要求抚养孩子不要对方出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张**和陈**QQ相识不久就结婚,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大部分时间是两地分居,无法建立起深厚稳固的夫妻感情,特别是在给孩子取名的问题上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导致夫妻关系不和,可见其夫妻感情的脆弱,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决张**和陈**离婚,因为孩子孩子还在哺乳期,根据法律规定,小孩由张**抚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