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庆阳律师亲办案例
生意谈不成,压金得退!
来源:吴庆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量:1068
原创文章 作者:吴庆阳 时间:2009-12-08
       最近接受一个当事人付某的委托,他是开汽车修理厂的,因自己的厂子太小,便一直打算接一个规模较大的修理厂,终于在熟人的介绍下,他找到了一家位于游仙区的名为伟业的小汽车修理厂,该厂因一直打算到安县去投资一家更大规模的修理厂,故有意将该厂转让,伟业修理厂的老板娘刘某因嫌付某长相不像有钱人,便要求其将有实力的资信凭证拿来过目,在看到付某出示的15万元存折后,她又要求付某得提供5000元的压金,否则免谈。

无奈,付某只得按对方的要求,提供了5000元整的压金,而伟业修理厂也给他出具了收条,上面写了收到“付某压金5000元整”,并加盖了修理厂的公章。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双方关于伟业修理厂转让事宜没有谈成,但当付某持收条去退5000元压金时,对方却拒不退还。经过多次的磋商无果,付某找到了本律师。

本人接案后分析,作为保证合同履行的手段,合法的只有定金罚则,即大家平常所称的“收定金的不履约,则双倍返还,交定金的不履约,则无权退还定金”,而压金一说,合同法中根本没有规定(当然,或许压金的作用也与定金相似),故伟业修理厂根本没有合法依据收取该笔5000元人民币。

前天下午我亲自到伟业修理厂,找到了其负责人,对其讲清了法律规定,并表示,如果协商,我们可以只收回4000元(当然余下1000元作为该厂台阶费,以便其好下台),否则我们将依法诉讼,全额要求其返还5000元并承担相应资金利息。

伟业修理厂在考虑了两天后,亲自打电话给我,表示愿意接受我们的调解方案,退还我方当事人4000元压金。这件事,也给双方的当事人上了一课,如果当初伟业修理厂在收条上将5000元写为“定金”,并向付某释明定金意思,那么这场争议根本就不会发生。


以上内容由吴庆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庆阳律师咨询。
吴庆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好评数0
绵阳市红星街60号(绵州大剧院旁边)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庆阳
  • 执业律所: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7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绵阳
  • 地  址:
    绵阳市红星街60号(绵州大剧院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