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军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的成功案例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物质条件越来越优越,私家车进入我们老百姓家庭,给我们带来方便安逸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风险,比如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更为严重的就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见的过失性犯罪,若司机同志、朋友们在事故发生时处理不当,不仅会承担民事赔偿,更甚会有牢狱之灾。胡小军是一名公司经理,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在小区内驾车起步,致使一小孩严重受伤,为了及时抢救小孩,胡小军及小孩的叔叔一起驾着该车送小孩到重庆南岸区第六人民医院抢救,小孩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的同时,胡小军报案,后到事故现场做了现场指认,并在交警南岸支队做了笔录。胡小军,虽然取保候审,但检察院已把该案移送到法院,胡小军面临了牢狱之灾。
胡小军找到我们,在接受委托后,我们去法院复印了卷宗材料,并和法官进行了交流。在开庭前,我们代表胡小军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积极协商,最终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制作了《谅解书》让被害人家属签字确认。庭审时,我们对其胡小军的从轻、减轻情节做了充分的论证。最后,法官认可了我们的观点,对胡小军做出了缓刑两年的判决。胡小军及其亲属,对结果非常满意,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做了相当高的评价。
最后,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报警,不要逃逸,这不仅是你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能认定位自首,一个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其次,要对受害人积极施救赔偿,这也不仅是人道关怀,而且在最终定罪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减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