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瑞华律师亲办案例
无理解雇,需付赔偿金
来源:何瑞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6
浏览量:682

无理解雇,需付赔偿金

委托人:梁某勇  詹某荏

代理人:何瑞华

案情简介:委托人系某公司的维修技术员。2012年该公司无故禁止申请人入厂上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委托人遂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经代理人的积极协商,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书,由该公司向俩委托人各支付1万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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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何瑞华
  • 执业律所: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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