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亲办案例:王某某抢夺一案释放感想
在接手本案后,我没有因案件小的可怜(抢夺价值2680元)而拒绝,得知,王某某家中确实非常的困难,父亲重病在身。母亲靠做清洁工维持着基本的生活费。经济很困难。我也没因王某母亲给的比标准少的不成比例律师费而懈怠、敷衍。从公安侦查阶段到审查起诉再至法律审判阶段,不断的与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多次为王某某辨写法律文书,希望通过自己努力为王某某争取一个好的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历尝试几次申请取保侯审失败后,终于在法院阶段,在法庭上,把王某某犯罪有前因后果(原因王某某是家中有重病的父亲,急需看病的钱,王某某也是一时糊涂而犯下错,从另一方面看也还是一个孝子,法律无外乎人情,被告人王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在事发后,被告人王某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等有利证据一一呈现给法官,最终法庭判处王某某罚金1500元,一个星期后看守所释放!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王某家人时,他们热泪盈眶,用结结巴巴、含混不清语言表达着对我的感激!说什么不重要, 我心情非常释然,能最大限度帮助到委托我的当事人,是作为律师以外的人不能体会到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