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言平律师亲办案例
滕言平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再审获得成功(减损金额60万元)
来源:滕言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量:935
 

重庆市黔江区联合建筑建材公司承包重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彭水滨江新城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双方因建设工程款支付及财产损害赔偿产生纠纷,黔江**建司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庆***公司向其支付工程尾款、扣押机具费合计138万元,经彭水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重庆***公司向黔江**建司支付工程款73.04万元。

重庆***公司对原审判决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经重庆高院裁定本案由彭水法院再审。重庆***公司收到再审裁定后,委托滕言平律师代理该案。滕言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庭前做了精心准备,核实了该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及重庆***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情况,在该案再审开庭中向法院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虽然黔江**建司庭上反对,但法院最终采纳本律师意见,委托鉴定机构对本案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判决重庆银都公司向黔江**建司支付工程余款12.98万元,黔江**建司不服,上诉至重庆四中院,经重庆四中院二审判决驳回黔江联合建司上诉,维持原判。由于滕言平律师诉讼思路得当,通过再审,为委托人重庆银都公司减少损失60余万元,此案已圆满结案,当事人对本律师代理本案再审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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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滕言平
  • 执业律所: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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