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明律师亲办案例
合同纠纷
来源:王国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量:550

     安阳某纺织公司租赁一公司厂房场地。双方签订合同后,纺织公司付了90万元的定金。合同履行不久,出租方将该厂房场地卖给他人。双方发生纠纷。安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出租方赔偿纺织公司38万元。纺织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接受委托后,针对一审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证据证明事实;就适用法律问题据理力争。最终,河南省高级法院判决出租方赔偿纺织公司1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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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国明
  • 执业律所:
    河南同享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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