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安律师亲办案例
误诊误治98天,代理省级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来源:张荣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23
浏览量:3343

保定律师张荣安经典案例

按:延误诊断、错误治疗会给患者造成一定的伤害。不仅对原疾病的致害作用起不到控制和阻止作用,还会因错误治疗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一、案情简介

患者常**、女、196810月出生, 因右腰背部间断性疼痛4天,到保定市某医院就诊,以“右肾结石、高血压病”收住院。入院三天后在腰麻下行皮肾镜清石术,术中见肾盂粉状大量白色坏死物吸出后未送病理检验术后经过27天的住院治疗带着引流管出院。在家中休养64天后第二次住院,给予切除右肾,但最终病理报告为肾结核。显示以前的住院治疗全程错误。

保定市医学会首次鉴定专家讨论一致认定了延误诊断和正确治疗、延长了患者的病程、增加了患者痛苦及治疗费用;未进一步检查或者建议其到专科医院检查也是导致未及时对肾结核做出诊断的原因之一等事实情节,但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及家属不服提出再次鉴定。

二、省级再次鉴定据理立争,最终改为四级医疗事故。

在省级再次鉴定中,依据病历及治疗过程,代表患者一方强调并提出以下陈述意见:

()、医方诊断思路错误,延误正确诊断98天,误诊误治贯穿术前全程。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痛苦和损害。患者的疾病被医方两次收住院、两次手术,最终病理报告为肾结核但两次住院的术前临床诊断均为肾结石。但结核的症状、特征早已出现:在117日的第一次手术记录中写道:“……置入肾镜,见肾盂内大量脓性液;充分吸出,见肾盂粉状大量白色坏死物(见第一次住院病历第5页手术记录)。血流变检验中,血沉明显偏高(38mm/H)。这些症状用肾结石是解释不了的。还应当指出的是:第一次手术后,患者家属要求看手术取出物,除白色坏死物和浓性液外,并没有看到明显的结石!

问题一:在大量输入抗菌素后取样做细菌培养。查找结核菌或者做结核菌培养前不得应用任何抗生素,这是多家教科书的观点。而医方在第一次术后的123日、125日两次取“引流液”由王建卫医生送检。124日、26日、27日分三次出具报告“未见抗酸杆菌”(见病历中25号单、36号单、37号单);肯请专家看一下长期、临时医嘱,这是在114日入院后即开始大量使用广谱强力抗菌素(氟罗沙星)10天后的取样结果。这种先杀菌后找菌的方法显然是违规的!

问题二:医方强调诊断结核必须找到病原菌,忽视病理检验在诊断中的作用,而最终确由病理确诊。医方在首次鉴定汇报中声称:诊断肾结核必须查到病原菌!在这种指导思想影响下,参予的经治大夫全都倾向以病原菌为诊断依据。由于经验不足,一方面输抗菌素,一方面培养致病菌。所以, 1月17第一次手术中吸出的“白色坏死物”全部扔掉。不送病理检验,失去了一次确诊的机会,显然诊断思路是错误的。

术中取出的组织、异物不送病理检验,与手术常规不符!

(二)、医方手术方案违规,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


肾结核往往是全身结核的一部分,我们查阅了几本教科书确定的治疗规范,都明确规定在手术前和手术后要进行抗结核药物化疗,以防手术导致结核扩散。只有保守治疗无效和肾脏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才考虑肾脏切除。由于医方在诊断上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不仅在117日第一次手术、420日第二次手术前未使用任何的抗结核药物化疗,422日病理报告为肾结核后至425日的所有长、短期医嘱中,仍无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切除肾脏是在患者忍受不了的痛苦折磨和医方的无奈情况下盲目实施的。

错误治疗的结果是:手术后抵抗力下降,很快发生了结核感染,被迫在保定市第三医院住院切除了右腰大肌结核病灶,被医方认可的术前没有问题的左肾也有了症状。这些违规治疗,对患者造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三、患方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异议及理由。

误诊误治属于“医疗过失”,是构成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前提条件之一。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例也履见不鲜。但本例纠纷则不然:首次鉴定的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与鉴定书中专家讨论一致认为的“术前未进行抗结核治疗、延误诊断和正确治疗、延长了患者的病程、增加了患者痛苦及治疗费用等;未进一步检查或者建议其到专科医院检查也是导致未及时对肾结核做出诊断的原因之一”等表述是相矛盾的。在没有相关检验数据佐证的情况下,认为患者第一次住院时右肾已经无功能。这种贯穿全程的误诊误治与患者花钱买医疗技术服务、治疗疾病的初衷是相反的。误诊误治因对原疾病的发展不仅起不到治疗和控制作用,还会放纵和姑息、对疾病致害过程的加速和推动都有一定的参予度。如果允许误诊误治合法存在,患者就医就没有合法权利而言。

经过以上观点的陈述,省医学会的专家经过讨论认可,最终改变了首次鉴定结论,确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以上内容由张荣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荣安律师咨询。
张荣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755好评数27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河北保定市竞秀区昕秀园6栋C座。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荣安
  • 执业律所: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6*********62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北
  • 地  址:
    河北保定市竞秀区昕秀园6栋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