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传涛律师亲办案例
信用卡盗刷谁之过?
来源:艾传涛律师
发布时间:2009-12-11
浏览量:688
      近期国美电器和永乐家电并购案成为国内财经新闻的热点之一,对此我却有一番别样的心绪。2004年我同时与这二家企业各自打了一场官司,耗时大半年经历二审终讨了说法,但从此对这二个家电零售巨头敬而远之。
     事情的起因是2004年3月13日午餐时钱包意外被窃,当时除了身份证、现金和当晚到福建的车票一同丢失外,我的招行信用卡竟然被窃贼携带窜到广州国美和永乐家电冒名刷卡,购买诺基亚手机多部,恶意透支金额高达一万多元(因为该卡15000元的信用额度才避免更大的损失)。事发第二天我到商家调查,发现签购单的仿冒签名与本人的实际签名大相径庭,在与其理论时我总算见识了商家惟利是图的蛮横和冷漠,当时无助的我心情可想而知。
在诸多朋友的鼓励和帮助下,三个月后我振作精神,经过悉心准备后向天河区法院起诉,与二商家对簿公堂,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维权。最终法院判决商家因未尽审核签名义务承担七成损失、我因保管不善承担三成损失的责任。尽管不是大获全胜,仍清晰记得当时签收法院判决书时刻的振奋和欣慰,某种程度上,它成为了我从事律师职业道路上的一份额外动力。
     因为自身维权的特殊经历,今年7月,一位徐女士因为同样不幸的遭遇而辗转找了我。之前,她在公安局、发卡银行、广东银联和商家之间周旋了半个月,尽管心力交瘁但仍毫无结果。虽然只是14000元的涉案金额,计收律师费也会微不足道,但我非常乐意接受了这单案件的诉讼代理的委托,对于信用卡被盗刷后交涉处处碰壁的那种苦涩我感同身受,出于个人情感的立场,我也义无反顾得站到商家的对立面上。
      从法律角度讲,无论刑事范畴得盗窃案件是否立案侦查,民事领域的责任承担纠纷必然发生。一旦损失成为事实后,无辜受害的持卡人必然即将面临发卡银行的帐单催讨,此时叹气坐等是徒劳无益的,希冀商家来协商处理也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持卡人应该及时主动起诉不负责任的商家,要求其为自身“签名审核不严”的过错“埋单”。
从一般常理看,仿冒签名者,轻易透支大笔金额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商家责任意识的匮乏直接导致的。由于疏忽和懈怠,包括促成交易的心态,尤其是大额刷卡消费商家显得相当随意。商家是否尽到业务操作中审核签名的适当注意义务,固然有赖于法院的最终判定,但通过个案的诉讼冲击可以有效强化商家的责任意识,这种社会效果是可以期许的,据了解,广州好又多企业2004年针对超过500元信用卡结算就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并通告顾客。另外,近几年广州地区法院的相关判例绝大部分都采纳了“分担损失”的做法,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日常生活中,财产毁损的风险无处不在,我们尤其要特别防范信用卡丢失而被盗用的风险。一旦意外发生,我们就应该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代法制社会迫切需要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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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艾传涛
  • 执业律所: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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