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震律师亲办案例
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例胜诉代理实录
来源:衷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量:659

   前言:乌龙球是让人最唏嘘的进球,更让踢乌龙球者懊悔不已,在诉讼中也有个别律师犯下这种低级错误。例如作为人身损害案件原告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举证证明侵权因果关系?慎用因果关系鉴定,否则极易造成乌龙球,从衷震律师办理的一个生命健康权案件中可以看出对方律师的失误就在于他过于迷信鉴定,自造了一个决定性的乌龙球证据,继而最后一败涂地。
   【违规许诺必胜】
   三月的一个周末,小伙子刘**带着他母亲李**找到我,请我打一个官司。案情是刘**家的楼上邻居高茶香起诉刘**母子俩,诉称23日下午李**在下楼时与其发生口角冲突,继而殴打原告致使其腰椎骨折。诉状列的两个被告分别是李**和刘**,我反复看这个诉状及原告的主要证据即派出所报案笔录,发现有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原告高茶香要求被告母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两个关键问题:证明刘**在场并动手打了她、证明李**和她拉扯中导致其摔倒骨折。
   李**母子紧张的问我,衷律师,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这是每个找我打官司的客户都关心的问题。这也是大多数律师为难的问题,难就难在:如果轻易说能打赢,包打赢、没问题,那有失做律师的严谨,因为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胜诉取决于双方举证和法律依据博弈,也取决于当事人当庭回答问题的质量;如果说很难或者说只能试试看,那么客户极有可能对你失去信任,不会与律师签约。我一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比较谨慎,因为我的执业原则是在签约前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什么、你的风险点在哪里、你的胜诉希望在哪里、你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等等。
   但这个案子,对方律师的活确实做得比较糙,我有种经验性的预感,如果我作这个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那么我必胜无疑!这个念头就像一道闪电而过,我合上案卷册,望了望李**母子,斩钉截铁的说,这个官司我必定帮你们打赢。
   此语一出,李**母子自然非常高兴,接着就相关需要举证的问题、法院认不认识人、对方如果找人炒咯(南昌俚语,意思是找人活动公关)怎么办等常见性问题进一步做了咨询。随后签订委托合同办理了委托手续。
 
   【法官的话让我紧张】
     当我找到经办法官江法官递交委托手续时,江法官的话让我有点紧张。江法官的意思是,他已经就原告伤情咨询过熟悉的法医,解答是本案原告高茶香的骨折可能是开放式骨折,有可能与此次外伤有关联。为此江法官希望我多做被告母子工作,尽量协商解决。我说这个案子不存在调解,我当事人一分钱都不会出。江法官笑笑说,不要这样撒,衷大律师,你要知道公平原则,如果李**那晚不在哪和高茶香拉拉扯扯,就不会与高茶香摔倒受伤有半点关系,可她确实在现场,她自己也承认和高茶香有过拉扯嘛。所以我们多少要判点。
    这话从法官说出来我不惊讶,这就是中国基层法官的思维特点,即利益大体均衡,在原告被告证据相当时,有些法官一般选择做和事佬,将双方利益均衡。这虽然不是依法严谨的判决方法,但在眼下国情中确实是一个比较稳妥和谐的做法。我不想和江法官就此进行争论,因为这种争论没有意义。我想的是,要不要把江法官的这番话告诉李**?自己开弓时把箭拉得那么满,这可怎么解释。
 
     【证据攻防赛】
     我还是告诉了李**,李**听后并没有非常紧张,只是问我还有没有信心。信心不能再靠感觉,需要取证。
     首先调取的证据是李**的验伤报告。这个案子发生不久,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丙级,这份报告出来后法医用个信封封好后让李**转递给派出所万警官。同时我听李**说,她儿子刘**当天下午一直在上网,根本就不在冲突现场,只是后来接到她的电话才赶过来,赶过来后冲突已经结束了。这就需要收集第二份证据,即刘**在网吧上网时间的记录,以证明其当时不在现场。为了尽量影响法官的主观心证,其他证据也要收集,如李**被高茶香厮打得满脸血痕的照片。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我把这些证据交到了法院。
   江法官告知对方在申请鉴定,鉴定伤残等级和因果关系。问我的意见,我表示没有意见,因为这都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因果关系的鉴定报告出来后我一看就楞住了,再一看我就满意的躺靠在大班椅上感觉舒服极了。这份因果关系鉴定报告的结论是高茶香骨折是陈旧性骨折,与此次外伤没有因果关系。这意外着此案胜负已定,对方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就是天赐的一粒绝妙乌龙球。
  
   【开庭辩论】
    开庭如期而至。对方律师在宣读诉状时不知为何临时编造了几句话,说被告刘**纠集多人殴打高茶香等,甚至说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看着对方律师的这些不成熟行为及言词,我不会轻易放过。
    我当即对原告律师临时改变诉状的做法进行了尖锐反驳,请法庭注意,原告律师在宣读诉状时有即时修改言词,对方说刘**纠集多人殴打高茶香,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说法进一步使本案的主体不清楚,到底是谁殴打高茶香?是刘**还是其他的多人?我们的证据证明刘**当时并不在现场而是在网吧上网,同时派出所一直没有就此冲突传唤刘**做笔录,这些都充分说明刘**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应由其承担责任。至于对方所谓主观恶性极大等不恰当言词,我们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刑事案件公诉人用词,请对方律师谨慎注意自己的身份和用语规范,否则我当事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进一步下去,就是对原告要求李**进行反驳,首先我提出李**被殴打至轻微伤丙级有验伤报告及照片为证,同时最重要的是,对方的举证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证明体系,没有证明其受伤事实与我当事人行为有因果关系,这是典型的颠倒黑白、浪费司法资源,我们将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
   开庭现场一时火药味十足,法院出示了鉴定报告进行质证。我用非常缓慢温和的语气肯定了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对方律师则非常尴尬,说这份证据关联性有问题,合法性有问题,要求重新鉴定。江法官当即驳回了他的申请。
 
  【胜诉判决如期到来】
    开庭后不久,法院就通知我去领判决书,书记员小李在电话联系我时就告诉我判决结果是:你赢了!在领取判决书后,我不时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对方律师为什么要做这个鉴定?可能是他想严谨的进行举证,可是他对这个结果没有做好前期预计和考证,只是听信当事人的片面之词。我又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对方律师不做这个因果关系鉴定,我能不能打赢这个官司呢?难说,真难说,江法官开庭前的那番话就是原因。个别法官的思维方式很难改变,这种思维方式是诸多因素下的法官思维模式,这不是用书本理论所可以解释的。律师在办案中一定要深谙国情,不能机械办案,否则出现如本案中对方律师那样的乌龙证据,那真是后悔也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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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衷震
  • 执业律所: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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