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攸县李阳顺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3-06-03 15:00 浏览量:648
2012年9月份,罗某某来所咨询: 罗某某因日常生活纠纷与妻子李某某发生争吵,李某某丢下一个三岁的小孩于2010年元月份出走后,一直下落不明。现罗某某要求解除夫妻关系。
本律师接受罗某某委托后,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罗某某与李某某双方分居生活已逾2年,没有音讯。据此可以认定罗某某与李某某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离婚。
2012年12月份,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罗某某与李某某离婚。婚生小孩由罗某某直接抚养。
微信扫一扫,关注律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