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蔡某借款8万元,并写下借条。由于陈某户籍在外地,未在深圳办理居住证,蔡某无法在自己的所在地--深圳起诉。接手该案后,通过进一步了解案情,采取巧妙的诉讼策略,使得该案件在深圳立案,且法院最终支持了蔡某的诉求。
分析: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注意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管辖法院。
案例2. 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期满后刘某拒不还款。接手该案后,得知张某是通过银行转账向刘某账户转了93000元,7000元给的是现金。最终,由于没有要求刘某出具现金收条,该7000元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分析: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在给付时,最好选择银行转账,且应直接转给借款人,并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写明受到转账及现金各多少元,避免将来证据不足。
案例3. 廖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毛某借款3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期满后廖某拒不还款。接手该案后,得知廖某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以其在龙岗中心城的一套住房做抵押,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本案借款由银行转账记录及收条,所有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但申请执行时,本律师发现廖某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深圳各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经与各法院办案法官沟通,本律师及时提出了参与分配的申请,最终执行到15万元。
分析: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有连带保证人或抵押担保,最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最不济也要有借款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方便律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