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东峰律师亲办案例
范**贩卖假币案,侦查阶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提出申诉,范天明获释放。
来源:应东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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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人吕***过去曾与范***一起做过工艺品盒生意,在范***家住宿过。19981014日,吕***携带行李又耒到范***家住宿,范***以为他又是耒做工艺品生意的。当天,公安机关在白塔范***家温州人吕***住的房间里吕***的行李中查抄到一袋假币。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假币罪将范***和吕***刑事拘留。范***亲属为范***聘请应东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应东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向公安机关了解范***涉嫌的罪名等有关情况,到公安局看守所依法会见了范***,向范***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了解到范***既没有买假币,也没有卖假币,也没有运输假币,也不知道吕***的行李袋中放的是假币。根据实际情况,应东峰律师为范***提出申诉,认为范***没有涉嫌贩卖假币罪,对其刑事拘留不当,应予释放。提出申诉后,范***获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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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应东峰
  • 执业律所:
    浙江应东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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