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圣忠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涉嫌巨额诈骗罪的辩护
来源:范圣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4
浏览量:464

  一起涉嫌巨额诈骗案的辩护

                                  ——辩护在侦查阶段

一个仓促而紧张的电话,问“涉嫌7000万的诈骗,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范圣忠律师一番安慰之后,初步了解了案情,并初步给出该案更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量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十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咨询意见。一周之后,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家属委托范圣忠律师担任嫌疑人缪某某的辩护人。     

基本案情:

20118月,犯罪嫌疑人缪某某以某某电子科技公司的名义,委托软件公司开发了借贷网程序,并开始上网运行。运行模式:某某电子科技公司根据不同融资人的需要,按期将借款数额、时间、回报率、融资用途等在借贷网上公开,由投资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投标参与,直至满足当期融资数额需求,投资人通过网站委托第三方付款平台向融资人付款。之后,融资人按照约定,通过网站委托的第三方付款平台向投资人返还本金利息。网站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

    之后,因运营的实际需要,某某电子科技公司虚构了部分融资的信息,以方便资金灵活运作。为了降低运营资金沉淀利息损失,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将部分资金用于股、基金投资,试图赚回利息。因股市行情不好,造成1500万余元的亏空,致80多人的投资不能返还。2011年底,某某电子科技公司发生支付困难,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出逃。

    该事件成了当地的重大事件,“**网是诈骗平台,P2P行业投资风险高”等专题在全国各种媒体版面广为报道、传播。

    20134月,犯罪嫌疑人缪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律师意见:

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范圣忠律师的辩护意见是:该案件类似民间标会,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其性质属于民间标会的网络化,其没有携款潜逃或任意挥霍,不构成诈骗或集资诈骗罪,而更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办理结果:

办案机关的意见与辩护人的意见一致,将所涉的罪名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前逮捕,当地检察院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侦查阶段的辩护取得成效,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家属放下了悬着的“是否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的不安之心。

以上内容由范圣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范圣忠律师咨询。
范圣忠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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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四川北路1688号福德大厦南楼1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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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范圣忠
  • 执业律所:
    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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