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世军律师主页
马世军律师马世军律师
176-3371-4319
留言咨询
马世军律师亲办案例
徐某交通肇事罪轻辩护词
来源:马世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3
浏览量:295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冠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亲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其护人。辩护人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到过事故现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根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根据本案事实、证据,徐某最多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徐某驾驶的豫SBxx号重型自卸货车停在五客公司的大门前,电瓶车在肇事车前桥下,受害人在右前轮后面。那么,受害人行驶的方向到底是什么?如果是受害人在平浉路由东向西行驶,与已经拐弯到五客门前的豫SBxx号车形成“丁”子状,应该与豫SBxx号车发生右侧面碰撞,不可能与豫SBxx号车发生正面碰撞。如果是发生正面碰撞,现场应该在平浉路上,而不是在五客公司的大门前,没有证据排除上述矛盾。

案发时豫鑫公司的曾平和周军都在现场,2012年1月12日18时,正是下班人流高峰,案发现场有五客的门卫、烟酒店和其他门市部,应该有很多目击证人,但是,除了徐某的供述外,没有其他现场证人证实。(2012)第008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在平浉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唯一依据是不在现场受害人女儿的证言,该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采信。

   公安机关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认定程序违法。引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确需在城市道路上开辟通道”,与本案无任何关联,适用法律不当。

   所以,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徐某最多也只能承担主要责任。

  二、被告人徐某交通肇事主观上的过失情节较轻。

   卷宗证据及起诉书反映,2012年1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徐某驾驶豫SB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平浉路由西往东行使至信阳市第五客运站门前左拐弯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徐某停车让行,然后起步行驶不到2米就听到车响,就刹车停车,下车查看发现出了事故。徐某左拐弯时,其车前车后都没有车和人,他不知道电瓶车和人从何而来,他对突然发生的事故感到很困惑。通过上述事实、证据分析,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确实蹊跷。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徐某左拐弯时,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徐某在主观上肇事过失情节较轻,请法庭合议时给予充分重视。

三、被告人徐某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徐某听到车响后立即停车,发现出现事故后,立即在现场打110和120,电话报警并投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规定,被告人徐某在本案中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徐某平时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自己所犯罪行无比后悔,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接受法庭公正审判的态度是积极的,同时本案受害人已经获得超限额赔偿,请求法庭对徐某从轻从宽处罚。

四、被告人徐某适用缓刑建议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经获得足额赔偿,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有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徐某是过失犯罪,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有明显的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徐某具备缓刑的条件,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徐某量刑时适用缓刑,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内容由马世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世军律师咨询。
马世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08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大道99号楼4楼(政衡学府对面 泰岩集团4楼)
176-3371-431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世军
  • 执业律所:
    河南轩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5*********42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信阳
  • 咨询电话:
    176-3371-4319
  •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大道99号楼4楼(政衡学府对面 泰岩集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