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娟律师亲办案例
重庆发出全国第一例离婚诉后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郭海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1
浏览量:532
1991年,重庆酉阳县人钟雯雯和陈国川在新疆务工期间恋爱同居,1994年育有一子。2009年12月,钟雯雯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陈国川拒不迁出与钟雯雯的家,还要求与其同吃、同睡,并以钟欺骗自己为由,威胁、殴打钟雯雯。
 

2010年4月,钟雯雯向重庆酉阳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陈国川搬离其居住地。尽管如此,离开钟雯雯家的陈国川仍借探视小孩为名到其住处骚扰,并提出不许钟从事美容美发行业、不许另嫁他人等要求。5月,不堪忍受的钟雯雯在当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经审查核实,法院认定钟雯雯在离婚后遭受家庭暴力,遂向陈国川发出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陈国川骚扰、跟踪、威胁、殴打钟雯雯,或与钟及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不欢迎接触,禁止陈国川在钟雯雯工作地和住处的200米范围内活动,并要求陈国川未征得子女同意不得到钟雯雯家中探视等。据记者了解,陈国川在收到人身保护裁定后,未继续骚扰和威胁钟雯雯。

“这是全国第一例离婚诉讼后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屹介绍说,重庆针对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在该市20个基层法院。

 

 

郭海娟律师执业于北京市亿嘉(太原)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婚姻家庭案件的纠纷处理,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1号珠琳商务310室

以上内容由郭海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海娟律师咨询。
郭海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15好评数4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 16号楼3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海娟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07*********95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西-太原
  • 地  址:
    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 16号楼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