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赔偿5.5万元案例
2013年3月1日,浙江省龙游县钟某在网站上看到甘忠良律师的资料后,带着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找甘忠良律师,委托甘忠良律师帮其处理劳动争议赔偿事宜。
原来,从2012年3月15日起,钟某就开始在江东某餐饮有限公司上班,岗位为厨师长,工资部分以现金支付,部分打到银行卡。从2013年1月开始,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钟某多次找公司经理要求支付工资,公司不仅不支付工资,而且还威胁要开除钟某,钟某不服,于2月26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向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
钟某就劳动争议赔偿事宜多次找公司进行协商,公司一直以公司的财务紧张为由不予解决。无奈之下,钟某找到甘忠良律师,听完甘忠良律师对案情的分析后,钟某当即表示委托甘忠良律师帮助办理劳动争议赔偿相关事宜。因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甘忠良律师迅速组织证据和材料,快速立案。
2013年4月10日,此案在江东区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经甘忠良律师的积极的争取,最终钟某得5.5万元的赔偿,对这一结果钟某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