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赛龙律师亲办案例
借款纠纷代 理 词
来源:管赛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02
浏览量:849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员,审判长:

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诸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与肖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现本代理人简单发表补充代理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

一、针对十多年前发生的借款,上诉人由于年事已高,对何时形成借条,何时完成还款等相关细节问题记忆已经模糊,无法精确回忆。只能对是否还款等重要内容进行回忆。

二、被上诉人在一审中自始否认曾受到过上诉人还款(见一审庭审笔录),然而在今天的庭审中,在中级人民法院及法官威严的审理过程中,其低下了头,但其又狡猾至极,称收到的该款与本案中的所有借条均无关,是另外一笔无借据的借款。该种说法显然难以令人信服,根据双方多次交易的惯例,任何一笔甚至连一千、两千元的借款都需书面出具正式借条,而在十年前一万多元不算小的款项居然谈没有要对方出具借条,而且仅中间之一笔,显然站不住脚。本代理人曾在一审判决结束后,曾私下找到被上诉人商谈执行和解事宜,在双方交谈中,其无意说漏了嘴,说收到过一万元还款,但当时本人并没有录音,而被上诉人误以为本人已录音,特前往一审主审法官袁琴处,连连说对不起袁法官,说其不小心说漏了嘴,二审可能要对其不利(袁法官与我谈论做执行和解工作时与我所讲),不知道怎么办。而二审的今天其索性承认收到过还款,但该还款与所有书面借条无关。可见被上诉人改弦易张,说话前后矛盾,难于自圆其说。请合议庭公断。

三、综观本案的所有借条、利息及对重新声明,完全可以看出是高利贷性质的借款,而且利息惊人,被上诉人贪婪至极才酿成今天借款无法的后果,而上诉人也是受人蛊惑吸收借款用来投资什么海外贸易,结果血本无归。应该来说,从客观实际来说,双方对该后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被上诉人也精明至极,对借款的时间及利息的计算均一清二楚,而且自始自终对案件的处理均是亲力亲为,并不是如期所称文盲不识字等,在一审中其甚至希冀通过七份借条及装糊涂等方式博得法院的同情。所以被上诉人没有理由糊涂到遗失20011019日那笔借款的原件,也不可能独独遗失该一份借条。而事情的本原是上诉人已经归还借款,收回借条原件。

根据《证据规则》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无法提供的,对其主张需承担不利后果。被上诉人要求归还借款需提供借款原件实属必然,相关举证责任当然由其来承担,仅凭一份无任何抬头的说明无法充分证明借款的存在,因为该说明是对两笔借款的说明,前面一笔借款有借条原件,后面一笔借款也理当有借条原件。

综上,上诉人认为针对20011019日的借款已经归还,请求法院依法改判。

以上意见,公合议庭参考,希望合议庭采纳!

此致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上内容由管赛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管赛龙律师咨询。
管赛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577好评数67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2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管赛龙
  • 执业律所: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88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苏州
  •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2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