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0)XX一初字第1607号
委托人:梁某
案情简介:梁某与黄某在09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00万元,借款后黄某未按期归还本息。梁某多次与黄某沟通要求归还借款,黄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迟,恶意不归还。被逼无奈,梁某委托我所何瑞华律师为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起诉后何律师认真分析借款合同、了解案情、调取证据以及整合证据链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梁某本金及利息,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