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一天,司机李师傅开车办事,到了单位后,就随意的把车停放在了单位外的路边上。因为这里是郊区,李师傅觉的临时停一下车既不会影响正常的交通,也不会有人来贴罚单。所以停下车就进单位办事去了。没有考虑这个地段允不允许停靠车辆。
办完了事一出门,王师傅就看到自己的车周围被很多人围得水泄不通。王师傅感觉很纳闷,赶紧扒开人群一看,一个妇女正躺在他的车后面,早巳不省人事。后来被送医院抢救,还虽然被救过来了。但是却伤的很严重。李师傅百思不解,这车停在那好好的,这人怎么就撞上来了呢?
责任认定
城阳交警部门解释说,车是没动,但妇女骑自行车路过时滑摔倒,正好撞在了李师傅停放的车上。交管部门又解释说,此路段不允许随便停车的,随便停车属于违章。所以妇女撞到你违章停靠的车上受伤的你应当承担责任。后来因调解不成,因为李师傅觉得,我的车在挺得好好的你自己撞到我的车上的,怎么还要我承担责任呢?后来受害人找到笔者要求代理本案诉讼,后笔者代理受害者将李师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8万多元。
法院审理
城阳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司机李师傅在路边随意停车,妨碍了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判决
最后城阳法院判决:李师傅承担此次事故50%的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