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俊律师亲办案例
缓刑案例(抢劫罪)
来源:谢俊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量:562

基本案情:

2009年2月28日,被告人陈某、刘某与赖某(在逃),到本市宝岗大道宏宇广场AB座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以被害人杨某欠钱为由,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杨某、彭某带至银行附近,并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2009年3月3日,陈某、刘某被抓获。

辩护工作:
2009年5月,谢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向相关部门复印了全案卷宗,与被告人陈某会见,搜集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证据,并指导陈某开庭程序及审理时应注意的事项。

随后,谢俊律师参加法庭庭审,发表辩护意见,认为陈某涉案轻微,建议对其宣告缓刑。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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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谢俊
  • 执业律所: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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