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华律师亲办案例
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来源:陈林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量:587

原告:钟XX

委托代理人: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陈林华律师

被告:佛山市XX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案由:工伤与劳动关系赔偿

2012年6月14日原告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断左手食指,由于代理律师及时介入作用人单位工作,因有用人单位的配合,尽快认定了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应赔偿19个月的工资。代理律师研究该案后,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工伤赔偿的基础上,通过法律途径调解结案,依法为当事人追回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7万多元,及时拿到赔偿金同时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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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华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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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州中心皇冠假日酒店A附楼1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林华
  • 执业律所:
    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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