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国律师亲办案例
合肥XX食品有限公司诉**商贸有限公司
来源:王正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2
浏览量:367

    合肥XX食品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为供货合同关系,截止到2009922日双方对账后,确认被告共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0125.4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拒不支付。委托律师起诉到无锡市当地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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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国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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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正国
  • 执业律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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