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XX食品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为供货合同关系,截止到2009年9月22日双方对账后,确认被告共欠原告货款人民币10125.4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拒不支付。委托律师起诉到无锡市当地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