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峰律师亲办案例
炎症误诊为癌症 医院切除患者子宫赔偿20万
来源:张振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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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士患子宫颈炎在湖北省汉川市某医院就诊时,被误诊为鳞状细胞癌行子宫全切术后,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在汉川市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由该医院赔偿患者医药等各种费用205000元,这起医患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家住汉川市马口镇的吴某女士,因腰腹部腹胀痛等不适,间断性治疗无明显好转,7月22日,吴某到汉川某医院就诊,该医院以慢性宫颈炎将吴某收入住院。7月25日,汉川某医院在连硬外麻加全麻下为吴某施行宫颈锥形切除手术,术中医院发现吴某宫颈肥大,重度糜料,经刮片检查,认为系鳞状细胞癌,遂行子宫全切术。术后吴某家属到湖北中南医院作切片检查时,结果未见癌性病变,诊断为子宫颈炎。吴某多次找该医院交涉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缓解医院和患者之间矛盾,汉川法院立案后反复了解当事双方意见,充分运用调解处理纠纷的最佳手段,把精力花在调解上,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宣讲法律法规,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平衡点,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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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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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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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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