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团队律师亲办案例
杭某非法拘禁罪
来源:刑辩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量:535
 基本案件事实:
2011212日,陈某将被害人王某骗至XXXXXX村一民房后,编造借口收走被害人王某手机及行李等物,后张某指使李某、安某、杭某等人(本案当事人)看管被害人王某,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2011224日,张某、李某、安某、詹某、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害人王某被解救。
辩护律师意见:
被告人杭某系初犯、偶犯、从犯。认罪态度好,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采纳的辩护律师意见:
被告人杭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的情况均属实。同意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杭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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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55号怡丰城4号楼11004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刑辩团队
  • 执业律所:
    陕西新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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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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