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艳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杨春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量:993

           2011年12月12日,山东菏泽市东明县**村村民***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其家属委托杨春艳律师为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人对 ***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 。

           结合本案案情, 为争取家属利益的最大化,杨律师着手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搜集证据,认定被害人市民身份。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市民和农民的死亡赔偿标准存在巨大差异,为了多争取赔偿,杨律师接案后,多方收集证据证明了被害人的市民身份,并取得了法官认可,赔偿金额从20多万增加到60几万;

          二、认真阅卷,扩大赔偿人范围。通过认真阅卷,杨律师发现肇事车辆两乘车人有教唆肇事人逃逸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乘车人涉赚构成交通肇事罪犯共犯,于是杨律师积极努力,通过相关司法部门向已取保的两名乘车施加压力,争取他们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因为本次事故的肇事人身有残疾,赔偿能力有限,增加被告就等于增加了可能获赔的额度,最终,两名乘车人向受害人家属赔偿现金3万元。

          这件案子最终调解结案,受害人家属获得了较为满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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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春艳
  • 执业律所:
    山东众成清泰(菏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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