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彩律师亲办案例
别人欠我5万元钱,怎么能要回来?
来源:刘凤彩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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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向张先生借钱,张先生从中担保,从李女士那借钱人民币5万元,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没有偿还。现原告李女士将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被告王女士承认欠钱的事实,进行了调解,原告也放弃了利息的请求。

注:如果有还款日期的,原告在还款日期届满的2年内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如果超过还款日期2年你去起诉,法院应该受理,法官也不能主动提醒对方你的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因为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是中立的。但如果债务人提出你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你就会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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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凤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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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2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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