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晓青律师亲办案例
发现证言矛盾,成功打脱罪名
来源:邬晓青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量:580
郭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律师在受理该案后,发现案件的关键证人的证言之间存在矛盾,故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接受质证,在庭审中,由于律师庭前的充分准备,在质证证人时,向法庭强调了证人证言的不可信,最终法庭以案件证据不足,判决郭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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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晓青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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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21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邬晓青
  • 执业律所: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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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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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