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桂鹏律师亲办案例
代理杨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
来源:徐桂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量:454

    案情简介

    2009年8月24日,徐桂鹏接受黄某某的委托,代理杨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
    徐桂鹏律师审查证据材料及一审、二审判决书后认为:1、本案法院无权主管,原再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裁定再审。2、本案原再审法院对本案基本事实认定错误,对杨某某分家立户认定不清。3、本案《调解协议》依法应无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有效是对事实认定不清的错误判决。本案依法应裁定再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徐桂鹏律师的意见,于2009年11月10日指定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律师解读

    土地租赁一般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实生活,如法院认定错误,可能导致当事人生活陷入困境。本案当事人多次咨询徐桂鹏律师,徐桂鹏律师也被其诚意所打动,决定代理本案再审。最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徐桂鹏律师的意见,指定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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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桂鹏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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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徐桂鹏
  • 执业律所: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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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50号半岛国际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