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芳律师亲办案例
老婆的房子离婚后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来源:陈红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8
浏览量:669

     2008年1月,陆某与陈某结婚,同年8月两人去国外做生意,2009年陈某生育一女。2010年两人因经济原因吵架分居,2011年初陆某独自回国,不久接到法院的传票妻子陈某要求离婚。

     本人代理陈某诉陆某离婚一案被告陆某的代理人,陆某表示自己也同意离婚,但是与妻子陈某在国外做生意将近两年,妻子没有支付任何报酬给他,并且询问自己是否有权分割妻子婚前购置的房产。代理人告诉他,国外的股份和收入难以取证,不过国内购置的婚前房产婚后按揭部分可以要求赔偿,最后在法官和律师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由原告陈某向被告陆某支付30万元的补偿款,房子归原告陈某所有。

以上内容由陈红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红芳律师咨询。
陈红芳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42好评数1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2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红芳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3*********04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温州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