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刚在一起酒会上认识了小丽,小丽漂亮的外貌和活泼的个性让小刚一见倾心,小刚优越的家境也让小丽十分满意。双方相见恨晚,认识仅仅半个月便闪电结婚。婚后不久,小刚公派出差三个月,回来后发现小丽呕吐不止,带她去医院看病,但医生的诊断让小刚大吃一惊,原来,小丽身怀两个月的身孕。之后小刚了解到小丽在婚后同时与其他男子保持男女关系,并且因此有孕。不堪忍受的小刚决定离婚。那么,妻子正处于怀孕期间,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
【张显显律师解析】
本案中小刚是可以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虽然我国婚姻法一些对女性的保护条款,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为了体现平等,《婚姻法》也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可以按正常程序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就可以在妻子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1、女方结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使女方丧失保护的必要。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权益遭到女方严重分割的。
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本案中,小丽是因为婚外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所以她的丈夫可以在此期间提出离婚。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