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代理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在省高院成功立案再审
来源:徐晓顺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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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1998年与某大型建筑公司签订了三个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总标的额800余万。王某按照合同施工完后,建筑公司由于领导的更换,迟迟不与王某结算。一直到2006年,双方才结算完毕。但建筑公司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无奈王某起诉到法院,经一审、二审,王某不服,找到徐律师申请再审。本案案情复杂,经历时间长,徐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查阅一审、二审卷宗材料,与承包人多次沟通案情,提出新的证据,目前山东省高级法院正式立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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