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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8:村干部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来源:李华耕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0
浏览量:2919
 

案例18:村干部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胡某于20067月担任村委主任,20119月被群众举报胡某在2012年的危房改造中,帮助农户申报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但农户至今没有领到补助款,胡某有贪污的嫌疑。案发后,其如实供述在乡2009年、2010年的危房改造项目工程中,被告人胡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在2009年、2010年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帮助农户申报危房改造指标后,采取欺骗手段,截留农户部分或全部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51500元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定为贪污罪,判期徒刑36个月。

评析:近年来,村干部侵吞危房改造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案件越来越多。有观点认为该行为构成侵占罪,因政府已将危房改造补助金拨付到危房改造户的私人存折帐户,该补助金及存折已属于危房改造户的私人财产。胡某所侵占的对象是私人财产,而非公共财产,符合侵占罪的犯罪特征,不符合贪污罪的侵占对象是公共财物的犯罪特征,因此构成侵占罪。  

笔者认为,对构成侵占罪还是贪污罪的,关键点在于确定国家发放给个人的补助款的性质,确定是否属于公共财物。若是公共财物,就应该定贪污罪。

认为应定贪污罪,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其他从事公务人员的贪污行为。 第一,从主体上来说,贪污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人员或者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乍看该条规定,村干部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贪污罪的主体。但是,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危房改造项目,本质上是属于国家扶贫项目,村干部协助办理申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属于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行为,其替改造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领取存折、保管补助款属于从事公务行为,应该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综上,村干部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第二,危房补助款的性质,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分三种情形区分。第一种是改造户虽然申请了危房改造,也得到了指标,但是危房补助款还未打进农户存折,毫无疑问,其仍是由政府掌控,必然属于公款,这个时候也不存在着村干部截留、侵吞款项的问题。第二种是政府已经把补助款项打进农户存折,但是存折还在村干部手中,农户根本还不知道政府打钱进来,具体有多少款项也不清楚,此时补助款的性质,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在这种情况下,补助款虽然已经发到改造户的存折上,但是改造户还未自己持有存折,钱款还没有由改造户掌控,而是还处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村干部手中,不应转变性质,变成私人财产。由此,这个阶段的补助款仍属于公共财产。第三种是危房改造户已经收到补助款,自己已经拿到存折或者现金。这个时候的补助款已经完全由改造户支配,用于房屋建设,政府已经完成了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和验收各个环节,该笔补助款项已经由政府下发到符合条件改造户的手中,改造户也切实可以自主支配款项。此时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经转变为是改造户私人财产了。

在上述三种情形下,只有第二种情况会出现村干部截留、侵吞款项。虽然此时的补助款已经脱离了政府的控制,但是由于补助款属于扶贫性质的款项,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活动、管理补助款,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款项在他们手上也视为在政府掌控之中,不能改变补助款是公共财产的性质。因此村干部截留、侵吞的补助款属于公共财产,符合贪污罪的客体要件。

  第三,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分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危房改造补助款并不是危房改造户交给村干部保管的财物,一是因为改造户并不知晓补助款何时发放、具体发放金额是多少,不存在着叫村干部保管的问题;二是将政府为发放的补助款而办理的存折转交给改造户是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活动的一项职责,不是改造户委托才去从事的,而是其作为村干部的工作。所以,村干部虽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客观方面不是将他人交给他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能定性为侵占罪。

  综上,从贪污罪的构成主体、侵犯的客体以及侵占罪构成要件来说,胡某截留的属于危房改造户的补助款构成贪污,应该定性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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