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息
- 姓名 : 王永远
- 职务 : 主办律师
- 手机 : 136****1819
- 证号 : 12101201010295807
- 机构 : 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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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盗窃案-法院判决缓刑
作者:王永远来源:找法网更新日期:2013-03-05浏览量:687
李某盗窃案-法院判决缓刑
2011年,李某17周岁,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批捕后,其家人找到本律师,本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得知,李某先后实施了两次盗窃行为,第一次盗窃人民币4500元,第二次盗窃诺基亚手机一部,后经评估作价为1350元,根据案件情况,本律师依法代替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获得批准;之后,案件经过法定程度诉至法院,本律师出庭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做罪轻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上内容由王永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永远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