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前律师亲办案例
货款催收系列实战案例之------查封机器设备是有力保障
来源:曾永前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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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某公司于2007年7月初委托本人代理催收一笔货款,总额为22万元,对方是东莞市某公司。本人接受委托后,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拿回了全部货款,成功的主要决窍就在于申请法院查封了对方的机器设备。   办理货款案件能否成功,首先在于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只有证据充分确凿才能达到胜诉的目的,才能迫使对方投降和较快拿回货款。因此,本人首先审查了本案的相关证据,针对送货单上只有员工签名、没有对方盖章的事实,本人帮助补充完整了我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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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A栋12层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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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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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1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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