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多洗涤有限公司诉田某加盟合同纠纷案
来源:贾蔚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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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陕西一多洗涤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某2009年9月16日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提供服务,被告应付加盟费和每年8000元权益金。合同期限为三年。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仅交了一年的权益金,剩余两年都未交。因此,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缴纳两年权益金11000元;2、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一多洗衣”标识;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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