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解除劳动关系,追讨双倍赔偿、差旅费及职工福利
来源:武甜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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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十三人为某研究院的职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研究院是由事业单位转制为私企)由于工作原因,李某等需要经常出差,单位的出差报销制度为提前预支部分,出差完毕后多退少补。2012年3月1日,该研究院登报与李某等十三人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为李某等多日旷工。李某等申请仲裁及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请求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并支付所欠的差旅费用及未予报销的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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