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喜律师亲办案例
孟亚辉诉王刚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来源:刘双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7
浏览量:702
原告孟亚辉诉称,2010年11月22日,我受雇于被期间,被告驾驶豫AG0061号货车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匝道内停车,让我下车返回停车站去拿其驾驶证和行车证,我刚下车,被一辆半挂货车右前轮碾轧着左脚。事故发生后,被告仅支付了医疗费。为此,请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9045元。 被告辩称,本案是交通事故,原告不应按雇佣关系起诉;本案漏列被告;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应以实际发生的正规发票为准. 本律师系原告代理人。
以上内容由刘双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双喜律师咨询。
刘双喜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好评数1
正阳县建设路中段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双喜
  • 执业律所:
    河南建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7*********27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南-驻马店
  • 地  址:
    正阳县建设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