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对方仍有权索要抚养费
来源:徐峰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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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奇是张某(男)与王女的非婚生子,2000年双方协商,小奇由王女抚养,张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二十万元。2009年1月,小奇以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特别教育开支大,张某给付的抚养费,不能适应小奇的生活和学习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2009 年3月10日,法院做出判决,判决被告支付特教费3万元,高中学费1万元,生活费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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