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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何其多,巧妙应对执行难
来源:陈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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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何其多,巧妙应对执行难   《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豫,亦作“ 预 ”。 毛泽东《论持久战》八八:“‘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战争的胜利。”所谓做任何事情,事先谋虑准备就会成功,否则就要失败。   案情简介: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融资普遍比较困难,赵某以做生意为名,先后分三次向黄某借钱,累计借款金额为525000元,赵某用其房产为上述款项办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赵某均以各种理由逃避义务,于是黄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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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辉
  • 执业律所: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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