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普通老百姓送给徐律师的锦旗上的赞誉,事情还的从头说起。
当事人陈秀珍(79岁)干彩明(50岁)母女与陈秀珍女婿严庆绵一家四口共同居住在本市徐汇区安福路69弄11好,该房系公房,租赁户名为严慎言,系严庆绵之父(已去世)陈秀珍母女住二楼后间,严庆绵一家住二楼前间,两家都有独立的户口簿。
2002年,徐汇区土地发展中心作为拆迁人委托上还城开住宅安置公司对安福路69弄地区进行拆迁,并与严庆绵一家签定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约后,严庆绵用补偿费购买了城开公司提供的边远地区的一套三房一厅的住房,然而,作为同住人的陈秀珍母女却被完全排除在外,(本文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