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军民律师应邀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举办“经济犯罪与刑法修正案(七)”讲座
来源:廖军民律师
发布时间:20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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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6日晚7时,廖军民律师应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的邀请,前往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教学楼做了“经济犯罪与刑法修正案(七)”讲座。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教学楼阶梯教室内人头攒动,座无虚席,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师生怀着极大的热情全程聆听了廖军民律师讲座。在二个多小时的讲座中,廖军民律师全面介绍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经济犯罪与刑法修正案(七) 中的最新规定,着重探讨七大问题:
一、偷税罪;
二、老鼠仓犯罪;
三、组织领导传销罪;
四、受贿罪;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六、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的问题;
七、刑法谦抑性理论、三层次犯罪论体系、期待可能性理论等刑法学的前沿性问题。
在探讨以上问题过程中,廖军民律师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有机结合,着重从司法实务的角度进行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廖军民律师讲课风格条理清晰,旁征博引,幽默中不失儒雅,他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待人方式,慎密严谨、勇于探索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台下时时爆出雷鸣般的掌声。
在讲座结束后,廖军民律师安排了半小时的提问互动时间,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的师生纷纷举手提问,现场互动不断,气氛十分热烈。讲座结束后,许多师生恐怕自己的笔记会有纰漏,要求对廖军民律师的讲座课件进行拷贝,本次讲座受到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师生一致好评。
廖军民律师在讲解中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的师生在聆听廖军民律师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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