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国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案件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承担
来源:陈正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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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目前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较为普及的消费品,尤其是在大城市。朋友之间有事借车出行也并不罕见,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然而,车子上了路,就可能出现交通事故,若是借出去的车被朋友开着出了事,车主本人要不要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呢? 先看案例: 车主王某与宋某是多年好友。2012年10月,宋某向王某借车。王某知晓宋某已取得驾照,并有多年驾驶经验,欣然同意。当日晚,宋某驾车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于十字路口与张某的小客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宋某负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宋某对不足部分拒不赔偿,称驾驶的车为王某所有,应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问:车辆外借给宋某出车祸,车主王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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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65号 皇姑区法院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正国
  • 执业律所:
    辽宁滨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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